羊城晚报讯 记者宋王群报道:近年来,水电气以及通信等管线工程施工完毕后道路修复质量差强人意,“补丁路”“拉链路”以及路面沉降、塌陷等问题时常发生,不仅影响城市出行环境美观,还存在较大的交通出行安全隐患。时隔12年,深圳市即将恢复征收道路挖掘修复费用以保障道路挖掘修复后仍能满足道路的承载能力和舒适性、安全性以及美观等的要求。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罗湖区率先开展道路挖掘修复费用征收试点工作,为后续全市推广积累经验。 2022年10月,市交通运输局组织编制《深圳市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单价标准》并报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该《单价标准》适用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等级道路,不仅包含机动车道、人行道、非机动车道和道路附属设施四部分,还根据基层结构、路面材质等不同,针对性地编制各结构层修复价格,极大提高了《单价标准》的普适性和合理性。2022年11月7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审核印发《广东省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工程单价标准(深圳适用)2022年》(以下简称“《单价标准》”)。根据市交通运输局工作部署,深圳市将于2023年开始按《单价标准》依法收取道路挖掘修复费用。各辖区交通局可通过委托当年中标的道路养护企业进行道路挖掘修复,有效保障修复质量。 12年来,深圳市路政许可审批业务流程、办理时限等几经变化,直接恢复征收道路挖掘修复费用与现行审批业务流程存在一定冲突。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重新梳理了路政许可审批业务流程中的现场勘查及修复范围核定、道路挖掘修复施工设计图纸编制、道路挖掘修复费用征收等3个重要环节,并对后续施工与修复衔接环节、道路养护单位费用结算环节进行初步探索,先行先试,全力打通道路挖掘修复费用征收和支付业务全链条。
-
即时新闻
罗湖区
率先开展道路挖掘修复费用征收试点工作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5月12日
版次:ZA14
栏目:
作者:宋王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