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张闻报道:6月25日晚,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出关于征求《关于阶段性提高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意见的公告。根据通知,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 通知指出,缴存职工个人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50万元,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的,最高可贷额度提高至100万元。具体可贷额度根据缴存年限划分个人最高可贷额度。其中,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30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40万元;累计依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3年(含)以上的,贷款额度个人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在总额度上,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供的资金总额度为20亿元。通知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31日(以银行受理贷款日期为准)或贷款审批金额达到资金总额度上限为止。 本次通知适用对象和申请条件与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现行贷款办法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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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0万元
缴存职工家庭(夫妻双方)同时申请提高至100万元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6月27日
版次:F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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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张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