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秦小辉报道:记者27日从东莞市林业局获悉,《东莞市林业局造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正在对外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了造林项目的任务、管理、设计和施工等方面的内容。 《意见稿》提出,造林项目主要包括全面优化、间伐提升、补植套种、封山育林四种方式,除封山育林项目要求当年完成外,其余项目均采用一包四年的方式实施。造林项目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造林项目必须进行作业设计,作业设计由建设单位组织编制;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合同内容必须明确造林地点、面积、树种、混交比例、作业方式、完成时间、质量标准、验收程序、双方权利和义务、违约责任及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造林项目的资金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相关资金管理办法和合同约定执行。“先造后补”和“以工代赈”项目的资金支付,按其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意见稿》明确,造林树种选择应当参照《广东省主要乡土树种名录》,以优良乡土树种为主,珍贵树种种植比例不低于30%。公益林造林应当营造3个以上树种的混交林,依据树种生物学特性和立地条件选择适宜的混交方式。商品林造林单个树种纯林面积不得超过100公顷,与纯林相邻的小班必须使用不同树种或营造混交林。 《意见稿》还明确了造林项目验收指标等内容。例如,只有当种苗质量合格率达95%(含)以上,造林成活率达85%(含)以上,混交林小班造林树种中任一树种造林株数占总株数比例低于50%(不含)等条件时,才视为当年造林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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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林业局造林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7月28日
版次:DA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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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秦小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