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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拟出台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

初次认定的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
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奖励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7月28日        版次:ZXA09    栏目:    作者:李旭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旭报道:7月27日,珠海市就《珠海市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草案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该《办法》提到,对初次认定的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初次认定的省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50万元的奖励。

  《办法》全文共八章三十三条,根据科技创新平台的不同类型和建设阶段,按照“就高不重复”原则,采取资质认定奖励、公共技术服务补助、平台运行补助等方式对平台予以支持。

  《办法》提到,支持对象分别为科学研究创新平台、产业技术研发平台和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方式有资质认定奖励、公共技术服务补助及运行补助等方式。执行原则有“免申即享”“达标即准”以及“竞争择优”原则。

  《办法》提到,全国重点实验室和广东省重点实验室按照省有关规定给予配套支持;对初次认定的国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给予300万元、200万元的奖励;对初次认定的省新型研发机构,一次性给予150万元的奖励。

  公共技术服务方面,《办法》鼓励新型研发机构对外提供研发类公共技术服务,对其上年度面向珠海提供研究开发、设备共享、成果转移等获得的技术性收入,按最高不超过30%的比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100万元。鼓励各区(功能区)聚焦所在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支持珠海市国有企业依托“5.0产业新空间”打造园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主要面向中小科技企业提供研发设计、设备共享、中试孵化、实验动物培育、质量计量、检验检测、科技金融、招才引智、科技咨询等综合性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