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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均年收入不超过5.4万元可申请公租房

来源:羊城区域     2023年08月29日        版次:ZA09    栏目:    作者:李晓旭

  羊城晚报讯 记者李晓旭报道:8月28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财产限额的通知。通知称,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家庭和单身居民收入限额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财产限额为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

  根据《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公共租赁住房主要面向符合条件的住房困难户籍居民和为社会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一线职工供应,要求深圳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深圳市主管部门根据深圳市居民收入水平等因素划定收入财产限额。

  据悉,收入财产限额是由深圳市发展改革部门会同深圳市住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文件规定,根据深圳市居民收入水平、家庭财产状况、住房状况以及财政承受能力、住房市场发展状况等因素,同时参考国内其他相关城市收入财产限额的划定情况,报深圳市政府批准后划定。收入限额为人均年可支配收入54000元(含)以下;财产限额为3人及以下家庭(含单身居民)财产66万元(含)以下,4人及以上家庭财产87万元(含)以下。后续根据实际情况实施动态调整。

  收入财产限额如何核对和认定?《深圳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深圳市住房主管部门将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信息推送至深圳市民政部门,深圳市民政部门对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财产状况进行核对和认定,向深圳市住房主管部门出具核对报告,报告应当包括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收入和财产的组成和具体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