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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会现场 羊城晚报记者 颜业宏 摄 |
羊城晚报讯 记者沈婷婷报道:1月30日下午,深圳市七届人大五次会议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深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骆文智向大会作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会议还听取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代理院长赵菊花、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李小东分别作的法院、检察院工作报告。 骆文智在报告中回顾了过去一年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他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切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为推动深圳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2023年共召开市人大常委会会议9次,审议法规、决定29件,通过20件,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专项工作报告28项,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13项、专项视察26项、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2次、专题调研8项、立法后评估2项,依法作出重大事项决定1项,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38人次,督办代表议案建议846件。 去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通过法规20件。其中,制定国内首部低空经济产业促进专项法规《深圳经济特区低空经济产业促进条例》,推动深圳市加快形成和发展新质生产力,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制定国内首部针对科学城建设的专项立法《深圳经济特区光明科学城发展促进条例》,助力深圳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制定《深圳经济特区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投资者保护条例》,开展《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立法,推动深港澳更加紧密务实合作。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等法规,推动深圳全方位增进民生福祉。 根据报告,自2019年《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发布以来,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制定一批具有全国首创性和引领性、体现改革创新和先行示范的地方性法规,五年共制定或修改法规102件,其中新制定44件,为深圳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 今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用足用好经济特区立法权,持续加强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民生保障、社会治理、公共服务、生态文明等领域立法,重点制定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灾害事故应急处置条例、职业教育条例、公园条例、噪声污染防治条例等法规。 今年全年,深圳市人大常委会拟安排审议法规23件,其中继续审议8件、拟新提交审议15件,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27项,开展计划预算审查监督17项、专项视察24项、执法检查3项、专题询问2次、立法后评估2项和专题调研8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