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丘锐妮、通讯员冯伊嘉报道:“谢谢法官,多亏了你们,我的钱才能要回来!”申请执行人赖某说。日前,梅州兴宁法院顺利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帮助六旬老人赖某追回6500元借款。 原来,在赖某与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根据生效调解书,刘某需偿还赖某借款9500元,但刘某偿还了3000元借款后,便不再履行剩余的还款义务,赖某遂向梅州兴宁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并查询其名下财产,但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同时,执行干警多次与刘某沟通,敦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刘某置若罔闻。 “小案事不小。本案虽然标的额小、案情简单,但对赖某及其家庭来说是‘大事’,我们必须用心尽力去办。”执行干警决定上门传唤被执行人刘某,督促其偿还借款,但到达后却发现刘某家中无人。通过询问左邻右舍,执行干警得知刘某正在某工地打工,于是立即前往工地,找到了正在工作的刘某。 面对执行干警的耐心释法析理,刘某始终以家里经济困难、没能力还钱为借口拒绝偿还借款。见此情形,执行干警直接告知刘某如果继续执迷不悟、拒不履行,将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慑于法律威严和执行压力,刘某最终主动表示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通过预支工资等方式筹措资金,当场一次性清偿所有借款,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完毕。 “小标的”关系“大民生”。日前,梅州兴宁法院开展小标的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共上门查找34人,强制拘留4人,执行完毕7件,达成执行和解11件,执行到位金额43.84万元,切实兑现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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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案不小办!
梅州兴宁法院集中执行“小标的”案件
来源:羊城区域
2024年03月27日
版次:YD10
栏目:
作者:丘锐妮、冯伊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