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松芳 改正朔,易服色,是中国的一大传统。头发虽然是也可缀入服色传统之中,但除早期有披发左初衽之说,向无变化,唯满清入关,剃发蓄辫,重于服色。而晚清末造,由于编练新兵及对外交涉等种种实际需要,当局开始妥协,表征之一是“剪发不易服”,连制造上海张园剪发大事件的伍廷芳,其推动此事的前提,都是剪发不易服:“慎食卫生会昨在伍侍郎寓所议决剪发问题,到会者一百五十余人,由伍会长及来宾互论辫发有碍卫生种种理由,临时稍致辩词者仅五人,仍系为易服漏卮起见,余均举手赞成,应照多数定议,准于十五日在张园由伍侍郎提倡实行剪发,决不易服,如有不能即剪者,是日亦可到会参观,以期观感而广劝导。”(《剪发不易服之决议》,《申报》1911年1月2日第18版)并且在组织张园剪发会的过程,屡屡通过《申报》广告强调这一点:“辫发有碍卫生,且极污秽,久为外人讪笑。前经议决,于本月十五日二钟在张园开剪发大会,除在家已剪外,届时愿赴会剪者,即请早临并议定决不易服,以遵功令,而保利权,不愿剪者,均可参观,绝不相强”,同时也再三强调:“同人此举,实为忠君爱国,共图进步起见,幸弗误会为荷。慎食卫生会启。”(《剪发广告》,《申报》1911年1月10日第2版)如此忠君为体,便利为用,虽可耸动视听,亦不会招致厉禁。 而剪发不易服,也不是伍廷芳孤军奋战,也未必是他的独立首创:“周君震鳞等自呈递说帖于资政院后,现又组合同志拟倡设剪辫不易服会于京师,其章程不日可以脱稿。该会主旨在鼓吹社会一律剪发,谓朝廷发布明谕允剪亦剪,不发明谕,吾人亦应即时剪去云。”(《京师剪辫问题之大活动·军学官界纷纷剪发》,《申报》1910年12月8日第5版)周震鳞上说帖事,见《资政院剪辫易服之大解决》(《申报》1910年12月23日第3-4版)嗣后,各地纷纷成立“剪辫不易服会”。 其实,所谓剪发不易服,不过是一种循序渐进的策略,时人早有认知。而山东巡抚则走过头了,直接怼了剪发不易服会,认为不如干脆剪发并易服:“鲁抚孙(宝琦)中丞,日前曾专折奏陈剪辫易服之利益,略剪去辫发,工厂各业,得其方便关系尤小,至一经剪辫,则全国上下气象一新精神一振,此实国家转弱为强之机,关系极为重要。并极力主张易服,谓剪辫固属革新之必要,而欲改易全国视听,转移人民眼光,易服较剪辫尤要。折中孙征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一事,以驳主张剪辫不易服者之非。折上,监国以此事已颁明谕,遂留中不发。”(《京师近事》,《申报》1911年1月10日第6版) 虽然孙宝琦操之过急,但时代的潮流更加湍激,设若清廷资政能实施,剪发又易服,君主真立宪,国家的前途命运是不是可以有另外一番景观呢?历史的还是交给历史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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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孙宝琦操之过急,但时代的潮流更加湍激
剪发不易服
来源:羊城区域
2024年05月30日
版次:ZA10
栏目:
作者:周松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