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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御景龙湖小区的垃圾分类投放点 受访者供图 |
近日,珠海市人民政府印发《珠海市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成效行动方案(2024-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工作目标显示,珠海力争在2024年12月底前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确保珠海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持续走在全国、全省前列。到2025年,珠海将打造生活垃圾分类样板城市,法规制度更加健全,标准规范更加精细,服务更加便民利民,智慧化管理水平显著提升,分类投放习惯全面养成,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城乡一体化体系,2025年年底前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将达40%以上。 《行动方案》围绕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推动习惯养成、加快形成长效机制三个方面,针对近年来珠海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16条针对性优化提升措施,旨在力争从前端到末端,“一分到底”,确保生活垃圾“真”分类。根据《行动方案》,珠海市将围绕全过程优化、全链条提升、全社会参与、全市域覆盖的工作思路,通过各方协同发力、分类指导、精准施策,着力固根基、扬优势、补短板、强弱项,全面加强科学管理,努力推动习惯养成,加快形成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全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 《行动方案》显示,要进一步压实社区和物业责任,强化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单位、志愿者(党员)、居民“五位一体”联动机制。通过建立居民小区垃圾分类三级分类动态管理制度,将小区分为样板类、提升类和重点监管类,实行分类管理、动态调整。对于重点监管类小区,要按照“一小区一策”,进行全面整改,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尽快实现重点监管类小区“清零”目标。对生活垃圾分类问题特别突出、多次整改不到位、舆情反映强烈小区列入黑名单并依法处罚。 为解决小区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的问题,《行动方案》进行明确规定,一是要求全市厨余垃圾应委托有资质的企业单独收运,加快推行“车载桶装、换桶直运”等密闭、高效的厨余垃圾运输系统,杜绝装车运输过程中的“抛洒滴漏”;二是依托市政管养的转运站开展“不分类不收运”,确保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严格落实分类收运(驳运)、分类运输、分类计量、分类处理;三是进一步压实单位、个人生活垃圾分类法律责任,建立常态化执法检查机制,开展居民小区“混装混运”专项治理行动,其中,对多次不听劝阻、拒不整改的单位和个人,加强检查执法。 针对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行动方案》提出合理推广农村垃圾分类“莲洲模式”,即“五环节”包括定时收集、源头分类、并点撤桶、积分奖励、就近处置;“四分类”即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他垃圾;“三收集”即定时、定点、定人;“两处理”包括处理园林垃圾、厨余垃圾;“一目标”即助力乡村振兴提升人居环境。 在推动习惯养成方面,《行动方案》强调要抓实抓牢生活垃圾分类进校园、发动志愿者、宣传活动三个重要环节。各级学校每月组织开展2次垃圾分类教学活动,各级学校组建垃圾分类学生社团或志愿团队,每季度开展2次志愿服务活动。同时,进一步发展壮大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完善垃圾分类志愿服务机制,健全垃圾分类服务体系,每季度至少开展1次全市范围的志愿者活动或公益活动,引导带动更多居民养成垃圾分类好习惯。此外,《行动方案》还要求制定年度宣传方案,明确“一月一主题”,强化入户宣传,纳入精神文明建设重要内容,持续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 (郑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