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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期间禅城8个区域可燃放烟花爆竹

来源:羊城区域     2025年01月21日        版次:FA09    栏目:    作者:梁正杰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正杰报道:1月20日,禅城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安全文明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以确保社会秩序和他人的正常生活不受影响。据悉,今年春节期间禅城有3个时间段、8个区域可以燃放烟花爆竹,除了规定的时间和区域之外,其他时间与地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佛山市禅城区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通告》,今年春节期间有三个时间段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分别是农历年廿五至年廿九(即1月24日至1月28日)10时至22时;农历正月初一(即1月29日)全天;农历正月初二至正月十六(即1月30日至2月13日)10时至22时。

  禅城区还设置8个可燃放区域,包括南庄镇:万科情人港燃放区域、罗南村龙湾大桥底公园燃放区域、上元周尾围公园燃放区域、紫南仁园燃放区域;石湾镇街道:半月岛公园燃放区域、澜石公园燃放区域、青年公园燃放区域;张槎街道:东平河河堤(佛开高速至季华大桥段)燃放区域。

  除了规定的时间和区域之外,其他时间与地点都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停止燃放,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此外,市民游客选购烟花爆竹产品时应在指定燃放区域内的持有《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销售点购买C、D类烟花爆竹(类别以产品包装标识为准)。

  禅城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民众在燃放过程中,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不要采用其他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后应对余烬进行熄灭处理,十四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由监护人或者其他成年人陪同看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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