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广州市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实施工作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指出,广州将支持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南沙区(自贸区南沙新区片区)率先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同时充分发挥国有或财政投资项目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积极推进试点,改革和完善工程建设管理体制、流程和组织模式,探索建立和完善与建筑师负责制相匹配的招投标、项目审批、信用评价、职业保险、收费标准、仲裁制度、教育培训等相关工作制度,协同咨询、设计、施工和运维,发挥建筑师专业优势和技术主导作用,传承和发展优秀建筑文化,鼓励设计创新,持续打造具有示范效应的城市建筑精品,加快广州市工程建设模式与国际接轨的步伐。
总建筑师及团队成员
须近三年无不良信用记录
据介绍,建筑师负责制,是指以担任民用建筑工程项目技术及管理总负责人的注册建筑师(以下简称项目总建筑师)为主导的设计咨询团队(以下简称团队),依托所在设计单位为实施主体,依据合同约定,在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兼顾社会公共利益的基础上,开展全生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并在规划策划、报批报建 、招标管理、采购管理、施工管理和竣工验收、评先创优等项目建设提供全过程或分阶段的技术管理服务,最终提供符合建设单位、使用单位设计意图和使用要求的建筑产品及服务的一种工作模式。
而该工作方案所称项目总建筑师团队包含建筑、结构、机电等专业,应包含依据合同约定服务内容的参与工程建设的项目管理、造价咨询、设计监理等各类专业技术顾问和咨询机构。同时,项目总建筑师应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已取得国内一级注册建筑师互认资格(港、澳、台地区及境外专业人士);团队应具备法律法规及合同服务内容要求的相关执业资格;项目总建筑师及其团队成员均应拥有相应的服务经验,且近三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
两类项目可优先纳入
年内启动至少7个试点项目
《方案》提及的试点项目包括黄埔区、南沙区内列为试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民用建筑工程;市、区政府投资房屋建筑试点项目;除黄埔区、南沙区以外其他各区遴选的房屋建筑试点项目。此外,全过程工程咨询和工程总承包项目中以设计单位主导或担任技术统筹和管理的房屋建筑项目、由设计单位代建或实施全过程项目管理的房屋建筑项目以及港澳企业在广州市独资或控股开展的建设项目优先纳入试点。同时,方案鼓励社会投资的其他房屋建筑项目积极开展试点。
《方案》指出,2022年,黄埔区、南沙区各遴选3个(含)以上、市重点项目管理中心遴选1个(含)以上的项目启动试点。2023年-2025年,黄埔区、南沙区以招拍挂方式出让用地的建筑工程,安排实施建筑师负责制试点项目的建筑面积占本区年度新出让用地总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30%;其他各区不低于10%。市、区安排实施建筑师负责制的政府投资试点项目比例应不低于本年度新开工项目数的10%。
此外,试点项目将推行项目总建筑师及其团队招标模式,并明确服务内容,合理确定服务收费,同时探索推行建筑师职业保险担保机制,加强信用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