坂田街道执法队运用平台监管超门店行为
深圳市辖区面积排名第二的龙岗区,总面积达388平方公里,下辖11个行政街道,常住人口近400万;而在编且有执法权的城管队员仅152名,每人平均负责2.55平方公里执法任务。面对城管执法事项“点多、面广、量大、人少”的特殊情况,龙岗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发扬特区先行先试精神,借鉴交警简易执法模式,率先探索“不见面执法”新模式,以创新实现突围,取得良好效果:
——在监管覆盖方面,运用智能监控、图像识别等现代信息技术和“视频抓拍”方式,实现街面秩序管控的“全覆盖”。
——在监管效率方面,视频监控平台从发现问题、收集证据到推送警告短信,平均用时仅10分钟。
——在节约成本方面,视频监控减少了人力巡查所耗费的大量人工和时间成本,监管执法的综合效益明显提升。
自“不见面执法”新模式施行以来,龙岗区11个街道执法队累计建立商户档案8510份,发出温馨提醒24654条、警告短信7684条,通过视频监控辅助立案处罚231宗,超门店经营、乱摆卖等市容乱象逐步减少,市容秩序质量稳步提升,街面类信访投诉同比下降14%。初步证明,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正在探索实践的“不见面执法”新模式取得成功。
一、合力推进平台建设,为开展“不见面执法”提供条件
开展“不见面执法”,设施建设是基础。该局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取得支持,凝聚建设平台的强大合力。
——建立“三个一”落实机制。一是成立一个专项工作小组,由区领导任组长,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公安局、司法局等8个部门以及各街道的主要负责人任组员,负责顶层设计、统筹协调、推动落实,为推动“不见面执法”工作提供了组织保障。二是制定一个工作方案,以专项小组名义出台《城市管理“不见面执法”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标准要求等,为推动“不见面执法”工作提供政策支撑。三是建立一套多部门协作机制,由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负责各部门间的视频融合和数据共享,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提供政策支持和经费保障,区司法局、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提供法律咨询和执法指导,为推动“不见面执法”提供专业支持。
——搭建“一网统管”技术平台。该局依托公安部门“雪亮工程”视频资源,在此基础上集成商事主体信息显示和推送维护市容温馨提醒或警告短信等功能,初步搭建“不见面执法”平台。随着“一网统管”系统的建成使用,将“不见面执法”平台与“龙岗视频分析赋能平台”进行深度融合,完成“不见面执法”平台2.0版的迭代升级,升级后的平台整合了全区1.3万余个监控摄像头的视频数据,实现了对城区11万路公共视频资源的充分利用,极大拓展了监管和运用范围。
——完善“三自动”智能算法。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创新运用人工智能视觉类分析算法,实现对店外经营、暴露垃圾、沿街晾挂等11类行为的“全天候、全时空、全自动”智能监控。监控情况将通过事件分析得出初步预判结果,并进一步推送至区智慧城管业务系统,形成“自动发现-自动分拨-自动复核”的智能事件处置新模式。同时,通过对智能算法的优化设计,平台还能有效利用历史数据,通过分析各类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频次等,总结提炼事件发生的规律,提升执法督导的精准度。
二、 探索完善执法流程,为实施“不见面执法”提供规范
举轻如负重,谋定而后动。但凡创新实践,务求积极稳妥,方可牵一发而动全身、落一子而活全局。
——试点探索稳步推广。在全区选取5条具有代表性的大型商业街区作为试点,在试点区域内全面建立商户身份信息数据库,并依托平台对试点区域的视频数据进行整合,初步尝试运用AI智能算法对乱摆卖、超门店经营等进行抓拍,通过后台对违法主体进行识别并推送警告短信。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认真总结并综合5处试点的经验,形成“不见面执法”操作方案,并召开现场观摩会,在全区推广。
——深化设计完善细节。在试点基础上,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对“不见面执法”流程做进一步完善,在执法队终端设置违法现场图片抓拍、录像取证和回放等功能,执法人员可根据平台信息实施精准执法,必要时也可提取平台视频和图片信息作为辅助证据进行行政处罚。例如,2021年12月8日10时19分,龙城街道执法队视频监控平台发现余石岭路一商铺存在跨门售卖水果的行为,平台监控员当即向商铺推送警告短信,10时30分,见商铺仍未整改,立即派执法人员前往现场取证。之后,综合平台视频数据和现场取证信息实施立案处罚,从发现违法行为到完成精准执法仅用时30分钟。
——汲取经验拓展应用。区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每周随机调取视频镜头5000余个,将数据进行横向、纵向比对及趋势分析,自动生成《城管类智能巡检事件分析周报》,帮助各街道执法队实时掌握态势、精准执法,将有限的执法力量投入到最薄弱、最关键、最需要的环节。同时,逐步拓展“不见面执法”范围,特别是在辅助对泥头车执法方面成效良好。2022年7月30日17时34分,南湾街道执法队视频监控平台发现一辆行驶在宝冠路与龙岗大道交会处的黄色重型自卸货车未密闭,泥土外溢至市政道路,平台监控员通过平台跟踪该车辆行踪,发现其进入附近盛宝路在建工地,随即通知执法人员前往该工地现场取证,之后综合平台视频数据和现场取证信息对该车作出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有效解决了泥头车执法跟踪难、取证难等问题。
三、大力开展线下活动,为推广“不见面执法”做好铺垫
针对“不见面执法”暂有的局限性,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大力开展线下辅助活动,形成线下线上优势互补、相得益彰的良好局面。
——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配合度。通过各类媒体平台、普法活动,广泛宣传“不见面执法”新模式的意义和操作方式,逐步取得群众的认知与认同。利用与商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以及日常巡检等时机,逐个商户进行“不见面执法”政策解读,化解“不见面执法”的执法主体与执法对象缺乏沟通,执法对象潜在的不习惯、不理解、不配合等矛盾。
——践行服务宗旨,增强城管亲和力。在探索执法手段创新的同时,高度重视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成立执法督察队规范队伍秩序,开设“民心桥”直播间听取群众意见,依托“城管在社区”“我为群众办实事”等活动拉近与群众距离,实施“告知承诺制”等柔性执法制度,展现亲和力、传导感染力、凝聚向心力,有效赢得群众支持,进一步夯实“不见面执法”群众基础。
——推进阳光执法,彰显执法公信力。针对部分群众可能担心“不见面执法”模式容易导致数据泄露和暗箱操作等问题,龙岗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高度重视数据安全工作,参照《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对信息保密进行规范,针对不同等级用户赋予不同级别查阅权限,确保数据不过度扩散和传播。推行阳光执法行动,举办“城管开放日”,邀请市民代表参观视频指挥平台,向公众公开24小时执法监督举报电话,随时受理群众监督举报,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让城管形象在公正中靓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