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大方面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江门推出消防审验改革十条举措 2023年01月10日  

江门建设工程消防审批相关培训现场(资料图片)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蒋雯菁、通讯员朱恒报道:近日,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江门市深化建设工程消防审验审批改革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从简化消防审验流程,压缩审批办理时限,优化市、县受理渠道,推行提前服务,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完善信息共享机制,推行全流程在线审批等八个方面,提出了10项具体改革措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简化消防审验流程。《方案》明确,实行施工图设计文件联合审查的,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的技术审查并入联合审查,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根据施工图审查意见中的消防设计技术审查意见,出具消防设计审查意见。而同一个项目由多个单体建筑组成的,具备联合验收条件的可办理单体建筑消防验收(备案)手续。

  提高审批效率。《方案》提出消防设计审查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消防验收时限由15日压缩为10日;申报资料符合要求的消防备案1个工作日办结;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备案检查时限由15个工作日压缩为10个工作日。

  优化市、县受理渠道。对于同一个项目的多个单体建筑需要在市级、县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办理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或备案手续的,《方案》明确,建设单位可分别向市级、县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也可整体打包向市级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但消防验收和消防备案项目应分类办理,不得混合申报。

  推行提前服务。申请人在正式办理消防行政许可事项前,可以通过江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平台项目会商系统提出申请并提供消防设计、验收有关申请材料,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主管部门受理后,原则上在五个工作日内回复意见。通过工程审批管理平台正式申报时,已经在会商系统提交的材料,如无变更,申请人无需再次提交,从而提高消防行政许可事项一次性通过率。

  开辟审批“绿色通道”。对列入省、市年度重大项目名单的项目,根据建设单位的申请,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阶段提供预先技术服务,从咨询、受理、审核、验收等环节全程跟踪,提供全方位服务,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提高审批效率。

  全面实行“容缺受理”制度。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消防验收(备案)业务时,在申请表、消防设计文件、规划许可证明文件、竣工验收消防查验报告、竣工图纸等基本条件、关键材料具备时,允许在单位基本信息、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申报项目验收的相关审查意见书或整改报告、第三方服务机构出具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及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和资质材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等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瑕疵的前提下签订承诺书后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材料补正后及时出具办理结果。

  完善信息共享机制。工程建设项目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备案)的行政许可(备案)基本信息以及建筑总平面、建筑平面、消防设施系统图等相关信息共享到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江门节点,消防救援机构可查阅、调用,实现资源共享。

  推行全流程在线审批。《方案》推行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全程网办,对未被确定为检查对象的消防验收备案项目和所有消防设计审查项目,不再收取纸质材料,申请材料以电子档案的形式保存等措施,逐步实现“智慧办理、便利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