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赵文霞报道:日前,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广清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合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宣布广州、清远两地住房公积金正式实现跨城互通贷款。
根据《通知》,广清两地将建立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协作机制: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清远市购买自住住房,符合清远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向清远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在广州市购买自住住房,符合广州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可向广州中心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关于申请异地贷款,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贷款审批科科长李琳琳提醒市民:一是在申请贷款之前,必须要连续足额在单位缴存6个月及以上公积金;二是建议密切关注广清两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发布,以便及时正确地掌握公积金贷款的资讯。
据悉,早在2015年,广清两市就签订《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项目协议》,标志着广清住房公积金贷款已率先实现一体化。为进一步推进广清一体化工作,2018年广清两地公积金部门正式推出住房公积金互贷新政策,新政取消了“在广州缴存公积金”的限制条件,并将广清住房公积金互贷资金增加到6亿元的额度。而本次广清两地住房公积金跨城互通贷款政策,将进一步满足两地缴存职工跨城购房需求,优化住房民生服务,促进广清一体化发展,政策有效期为三年。
根据清远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全体会议,两地将持续优化政策,更好地满足居民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进一步扩大住房公积金制度惠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