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2025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发布 青年人和新市民可按规定申请 2025年04月15日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蒋雯菁报道:日前,江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江门市区2025年度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明确2025年度江门市区(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保障性租赁住房保障范围,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可按规定提交申请。

  《公告》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有个人(家庭)和单位团租两种方式,均统一在江门市保障性租赁住房信息服务平台线上办理。保障性租赁住房申请人需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项目所在地城区或镇(街)内无自有产权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其中,青年申请人年龄需在45周岁(含)以下,且户籍地址属江门市区;新市民申请人需在本市区用人单位工作或自主创业。

  在租金标准方面,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将根据市场租赁租金水平制定。对于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以下的申请人,租金按不高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金的85%收取;月人均可支配收入10000元以上的申请人,租金按不高于市场租金的90%收取。

  其中,蓬江区在市级部门统筹下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持续增加房源供给,目前已投入运营1074套,涉及联东U谷江门蓬江国际企业港、棠下万洋众创城一期、荷塘万洋众创城二期等项目。项目均位于产业园区,充分补充了城区中心地段外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房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