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记者从广州市安居集团获悉,广州市2025年第一批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选房工作即将启动。根据相关规定,本次开放选房的项目为萝岗和苑和嘉翠苑,选房活动将于2025年6月18日开始,分批进行。
其中,萝岗和苑项目选房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6日,选房地点位于萝岗和苑营销中心(黄埔区萝岗街水西路143号);嘉翠苑项目选房时间为6月18日至6月21日,选房地点位于嘉翠苑营销中心(白云区嘉翠三街4号)。相关批次安排可前往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
根据《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广州市市本级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配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及《广州市2025年第一批次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项目销售公告》等相关规定,本次选房对象为经公开摇号获得选房顺序号且未主动放弃申购的申请家庭。申请人需特别注意以下可能导致购房资格失效的情形:一是申请家庭或受托人未按《选房通知书》规定的选房时间到达选房现场;二是申请家庭或受托人未在规定时间内选定房屋或选房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选房确认书》;三是申请家庭或受托人未按规定签订《广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现售)》(由于突发疾病等非主观原因和不可抗力而延误的除外);四是其他不符合《办法》《细则》规定的情形。
根据《办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承租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等政策性租赁住房的家庭,应当在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如实申报,并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之日起120日内退出前述住房。正在领取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的家庭,应当在申购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时如实申报。自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交付之日的次月起,租赁补贴停止发放。未按规定时间腾退所承租的公共租赁住房、人才公寓、政府性房源保障性租赁住房、直管公房等政策性租赁住房的,按照《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