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日前,揭阳市榕城区人民法院研究出台《关于加强古城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推出十项工作举措,全面构建古城文化遗产活态传承和发展的司法守护体系,推动揭阳古城保育活化提档升级,让千年古邑焕发新生机。
《意见》全文共十项工作举措,重点聚焦思想筑基、审判护航、司法为民、价值指引等四个方面,在坚持一线工作法、提升审判质效水平、延伸司法服务触角、筑牢法治保护屏障、营造全民保护氛围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意见》强调,要切实提升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论述精神,坚定扛起使命担当,将古城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作为法院工作的优先价值取向,高度自觉做好古城历史文化遗产司法保护工作,全方位筑牢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屏障。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严惩违法犯罪行为,高效化解民事纠纷,大力支持政府依法行政,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赋能古城传承与发展,强化执行工作力度,为古城营商环境建设注入持续动力。
《意见》明确,要深耕基层治理,联动基层治理力量,建强解纷阵地,强化古城旅游工作站与综治中心的协作力度,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加强协同治理,建立跨部门联动机制,畅通古城建设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衔接渠道。
此外,要厚植法治理念,大力实施精品案例培育工程,细化专业问题指引,明确裁判规则边界,扩大案例示范效应;积极打造古城特色普法阵地,创新普法宣传途径,构建全域覆盖的法治宣传格局,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