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报道:近日,江门市新会区虫媒传染病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关于限期拆除农村危破空置房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明确对辖区范围内农村危破空置房进行清理拆除,旨在全面清除蚊虫孳生地,消除农村危破空置房安全隐患。
《通告》明确了五类清理拆除对象:一是经鉴定属于D级的危破房屋;二是长期无人居住或无人管护的危破房屋;三是各类长期闲置废弃的畜禽圈舍;四是长期闲置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旧厂房、简易搭建、附属建(构)筑物;五是其他影响村容村貌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残垣断壁、破旧围墙、厕所等。
《通告》要求,按照“应拆尽拆、宜修则修”的原则,对没有宅基地使用证的危破空置房,应拆尽拆;对有宅基地使用证的危破空置房,宅基地产权人需于2025年10月15日前,凭相关宅基地证件到所属村(居)委会确认登记,并自行清理宅基地内各类垃圾杂物和地上附着物,以及对宅基地进行维修或拆除。
《通告》强调,对存在较大安全隐患的危破空置房,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村(居)委会立即组织清理拆除。对其他危破空置房,《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0月15日,农户、集体经济组织、农村企业的危房由权属人自行拆除,并自行清理宅基地内各类垃圾杂物和地上附着物。2025年10月15日起,权属人逾期不自行清理拆除的,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置,并由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统一组织清理或拆除。
关于清理拆除后的宅基地权属问题,《通告》明确,对宅基地使用权确权颁证的,保持原有的产权关系不变;对未确权的,以农村危破空置房拆除档案资料为依据,由农户申领镇、村(居)加盖公章的土地权属证明,作为原有危破空置房宅基地归属权益和享受国家政策的证明。拆后土地,权属人可依法享受国家相关政策,可依法盘活再利用。
《通告》还明确,对因应拆未拆的危破空置房及建(构)筑物坍塌造成他人伤害及财产损失的,由原房主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将依法对原房主进行处罚,并赔偿他人经济损失;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