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通讯员罗杰报道:近日,记者从惠州市住建局获悉,该局以“隐患排查治理年”行动为抓手,持续深化全市燃气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截至目前全市38家燃气经营企业已建立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
惠州市住建局还在近期公布了第三季度燃气经营企业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典型案例,涉及值班员、巡检班长等一线作业人员以及一线部门,奖励金额从几十元到几千元不等。
案例一显示,今年7月12日,惠州大亚湾运行泰安液化气有限公司站长叶思敏在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储罐磁悬浮式液位计与传感式液位计显示数值不一致,且5号储罐传感式温度计显示异常,温度高达80℃,他第一时间将异常情况报告公司。公司接报后,立即组织技术人员全面排查。对于液位计数值不一致问题,技术人员校准调试,确保显示准确;针对温度计异常,更换新温度计并调试至显示正常。为防类似问题,公司完善设备定期检测校准制度,加强计量仪表日常监控。依据公司《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制度》,公司奖励其300元。
在另外一个案例中,博罗深能燃气有限公司客户服务部在8月28日进行日常巡查时,发现九潭振兴大道YZ一FM0005放散螺纹处微漏、博罗产业园区湾洲一路电缆拖地且破损、压力表接口漏气等问题。该部门立即将情况上报公司,并按时跟踪完成隐患整改,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根据公司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公司给予该部门隐患整改奖励6900元。
“燃气企业建立并实施事故隐患内部报告奖励机制,对于进一步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推动事故隐患的群防群治具有重要意义。”惠州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惠州市燃气经营企业信用评价工作目前正稳步有序推进,城镇燃气经营企业隐患内部报告奖励的落实情况已被纳入企业诚信档案评价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