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雷州市人民政府印发《雷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旨在加强雷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及历史建筑等保护对象的管理,促进历史文化传承与城乡建设融合发展。《办法》自2026年3月9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作为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雷州拥有丰富的历史文化遗存和独特的雷州文化,是岭南“四大文化”之一,境内雷祖祠、三元塔等古迹闻名遐迩,雷剧、雷州石狗等非物质文化遗产底蕴深厚。
《办法》共八章四十五条,系统构建了涵盖历史城区、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名镇名村及历史建筑在内的全方位保护管理体系。《办法》明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应当遵循尊重历史、科学规划、分类管理、严格保护、永续利用的原则,正确处理保护与利用关系,维护历史文化遗存的原真性和完整性。《办法》明确了市、镇(街道)两级政府及住建、自然资源、文广旅体等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形成协同发力的保护格局。同时,鼓励和支持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社会力量以捐助、捐赠、设立基金会、成立公益性社会团体、开展志愿服务、提供技术服务、直接投资等方式,依法参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和传承利用工作。
针对保护重点,《办法》对历史文化资源的申报批准、保护规划编制、具体保护措施、传承利用及监督管理作出详细规定,明确禁止开山采石、破坏历史建筑等行为,要求在核心保护范围内严控新建扩建活动,规范历史建筑修缮流程,推动历史文化资源数字化建档管理。
在传承利用方面,《办法》提出采用微改造方式修复历史风貌,完善基础设施,尊重原住居民意愿,鼓励发展文化旅游、非遗展示、研学体验等业态,推动雷州文化活态传承。 其中明确,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采用微改造方式,修复历史城区、历史文化名镇和名村、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地段的历史风貌,完善供水、供电、通讯、道路、消防、生活垃圾与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增加公共开放空间,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其原有形态、生活方式的延续传承。同时,建立巡查监管机制和法律责任体系,对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的行为明确处罚措施,筑牢保护防线。
《办法》的实施,将进一步规范雷州历史文化保护管理工作,守护城市文脉根脉,推动历史文化资源与现代发展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