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潮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大检查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1年01月06日        版次:02    作者:王亚雯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王亚雯报道:近日,在全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形势分析会上,潮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通报了2020年10月份城镇燃气领域“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情况,介绍省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培训班有关城市的先进经验,听取潮安区、饶平县近期燃气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同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局党组书记、局长邱焕华主持会议,各县区住建局、凤泉湖高新区规建局分管领导、业务股长,各管道燃气企业及枫溪区各瓶装气充装站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议强调,当前,潮州发展迎来最大历史性机遇期,要围绕“把潮州建设得更加美丽”这一发展目标,站在新的起点,充分认识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严峻性,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和视察广东、视察潮州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树立全周期管理意识,把安全防范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来抓,认真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风险隐患,坚决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会议指出,要紧盯重点环节,深入开展安全大检查。岁末年初是安全防范关键期,易出现赶工期、抢进度和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城乡用气需求旺盛,安全生产面临较大挑战。各县区住建部门要结合岁末年初本地区燃气行业领域安全生产规律特点,紧盯容易导致事故发生的薄弱环节,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措施、更硬的手段,全面排查城镇燃气在经营、使用环节存在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按照燃气场站、管道设施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压实燃气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燃气经营企业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巡检维护等工作做细做实,及时掌握和处置各类安全隐患。要建立完善安全通报制度,对辖区内相关责任单位燃气安全专项排查、风险隐患整治、资料台账整理等情况以及有关企业安全方案制度落实、风险隐患整改、安全生产运行等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通报。

  会议要求,要学习借鉴广州等先进城市管理经验,提升潮州市燃气安全治理水平。在以下四个方面下功夫:一是抓好管道燃气安全,各管道燃气企业要加强日常巡查和管道设施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报住建部门备案;二是抓实瓶装气安全,探索从“商业用户先行,购气实名制,服务配送制,大数据监测”入手,出台相关规定,以务实、管用的手段方案全面防范瓶装气安全管理;三是抓细日常监管,落实属地监督管理责任,采取常态化检查和全覆盖检查工作相结合,重点检查和专项检查相结合等方式,做好燃气场站、管道设施的安全检查工作,督促燃气企业及时排除安全隐患,规范运营,确保安全供气;四是加强燃气执法,严格执行《潮州市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和要求,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百折不挠做好燃气安全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