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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王亚雯报道:日前,清远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联合发布《关于严禁老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市区开展运输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加快老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更新换代,全面推行使用全密闭的新型智能环保建筑垃圾运输车辆。 《通告》提出,严禁老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在市区进行建筑垃圾运输活动。按照《清远市区推行新型全密闭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工作方案》要求,今年2月前,市区需全面淘汰老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老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市区范围内的项目工地、道路开展建筑垃圾运输业务。 同时,按照《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远市市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的通知》和《清远市区建筑垃圾准运审批办事指南》等文件要求,有序推进新型运输车辆准运审批工作,在市区开展建筑垃圾运输活动的新型车辆应办理建筑垃圾准运手续。 据悉,清远市已于今年1月起,严格落实“一案三查”监管制度,集中开展建筑垃圾处置联合执法行动,发现项目工地使用未核准的老式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由城管、住建、水利等部门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运输企业进行“一案三罚”和诚信扣分惩戒;市区道路发现未核准的老式运输车辆运输建筑垃圾的,由公安交警、交通运输、城管等部门依法从严查处。同时,2月起将对未经核准擅自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全面开展专项执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