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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清远市清城区后街社区凤城古巷尾现场调研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刘洁、通讯员岳建轩报道:3月1日-2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清淦带队,赴清远、佛山等市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调研。 调研组现场调研了清远市清城区后街社区凤城古巷尾、麻寺田社区名都及西门塘、松岗路105大院和佛山市张槎街道纯阳社区联动小区等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以及东华里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利用项目;在两市召开工作座谈会,分别听取清远、韶关、肇庆、河源、云浮等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以及佛山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关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历史建筑保护利用等工作介绍,宣讲国家和省政策要求,研究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 调研组强调,一要认清形势,提高政治站位。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是重要的民生工程,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认识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历史文化保护等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留住城市文脉,让人们记住乡愁,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二要完善机制、形成合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方面,要按照省的要求,尽快成立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市、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协调机构,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政府有关部门、街道、社区、群众、社会力量等的合作,形成工作合力。要统筹谋划,与各相关工作有机结合,善于与“创文”工作相结合,抓住契机协同推进;善于与“三旧”改造相结合,用足用好“三旧”改造政策,鼓励采取混合改造模式,连片打包、整合推进;善于与保障性住房供给相结合,利用老旧小区改造政策对国有公房进行改善提升,或者对改造过的房屋进行政府回购,多种方式解决保障性住房来源;善于与落实其他专项工作相结合,如通过实施燃气、社区服务等“十四五”专项规划,改善提升老旧小区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方面,要探索建立历史文化保护激励机制,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历史文化资源的活化利用,实现保护与活化利用双促进。 (下转0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