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誉建业报道:日前,佛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提取的通知》,自今年8月20日起实施。 按照通知,以下两种情形不允许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同一人近12个月内多次(三次或以上)变更婚姻关系购房的;非配偶或者非直系亲属共同购房(偿还购房贷款本息除外)且产权人为三人及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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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住房公积金提取有新规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1年08月30日
版次: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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