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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市容新规下月正式生效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02月23日        版次:03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报道:近日,江门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印发了《江门市城市容貌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对建(构)筑景观、城市道路、城市绿化、公共场所和设施、户外广告、招牌及标识、城市照明、环境卫生及水域、居住区等容貌建设与管理制定了标准。

  城市道路面貌是体现城市品质最直观的指标之一。《标准》在此方面提出了12条精细标准,包括道路排水不应设置明沟(渠);无障碍通道应设置在人行道内测;人行道上的无障碍通道与各类管井的间距不宜少于50厘米;人行道按相关规范要求保持材质、规格、色彩协调统一;供电配电箱(柜)、交通信号控制箱、供水表箱、邮政箱(筒)等专用设施应设置在道路红线外等等。

  环境卫生及水域方面,《标准》强调城市道路和公共场所应定时清扫、保洁,并符合“十无十净、一降低、本色化”的标准。其中,“一降低”是指降低道路扬尘;“本色化”则是指快车道、慢车道、人行道及外侧硬铺装场地保持本色无污染。

  在城市水域(含河道、景观水域、水塘等)方面,城市水域及岸坡要力求自然生态;岸坡保持整洁完好,无破损,亲水平台等休闲设施安全、整洁,无堆放垃圾及杂物,无定置渔网、渔箱;沿河建筑形式、高度和外墙面色彩应与周围人文景观相协调。

  据悉,《标准》于2022年3月1日开始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