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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燃气安全 排查整治隐患

惠州开展为期三月的专项行动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03月07日        版次:03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通讯员罗杰报道:为深刻汲取近期燃气事故教训,全面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3月3日上午,惠州市住建局召开全市城镇燃气安全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全市城镇燃气用户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有关工作。

  会议宣读了惠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和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惠州市城镇燃气用户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根据《行动方案》,从即日起至6月份,用3个月时间基本完成燃气用户安全检查,建立风险隐患台账并制定整治计划,深入开展整治,全方位加强宣传引导,提高用户安全用气意识,有效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用气。

  会议指出,随着燃气使用场景增多,燃气安全隐患也逐渐露头,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给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稳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各县(区)住建部门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牵头建立燃气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切实加强燃气安全风险管控,市场监管、商务、公安、交通运输、水利、城管执法、消防救援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输送、使用、应急处置等各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行动方案》明确了排查整治燃气器具及配件生产、销售环节风险隐患、用户燃气设施配置、安全环节风险隐患等六大重点任务。并对居民用户燃气燃烧器具使用、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检查内容进行逐项明确,要求安检人员必须对标对表逐项开展检查,发现不合格情况责令立即整改,否则进行停气处理。

  据悉,今年1月份,惠州市住建局印发了《惠州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详细部署了惠州市城镇燃气经营、储存、运输等各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明确各部门管理要求和职责分工,全面系统推进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指出,2022年12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任务,整改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