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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粤澳深度合作区开展专项整治行动

严打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中的五种违法行为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04月06日        版次:04    作者:

     珠海此次整治重点是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欠薪维稳、涉及行政处罚、被投诉举报存在发承包违法行为的项目。(图文无关)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记者从珠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了解到,近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房屋市政工程”)开展发包与承包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活动中的违法行为,维护建筑市场秩序。

  

  重点巡查有事故、欠薪等项目

  

  据了解,此次专项整治行动将聚焦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等违法违规问题,坚持源头治理和铁腕治理相结合,强化建筑市场监管,要求对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通过专项整治推动建筑市场日常巡查规范化和重点检查常态化,构建长效常治的制度机制。

  整治范围涵盖了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重点是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欠薪维稳、涉及行政处罚、被投诉举报存在发承包违法行为的项目,以及涉水地下工程和超限高层建筑工程项目。

  

  针对五种违法行为展开整治

  

  此次行动将对以下五种违法行为展开整治。

  首先是建设单位违法发包行为,指建设单位将工程发包给个人或不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肢解发包、违反法定程序发包及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发包。

  其次是承包单位转包行为,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不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和义务,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特别是母公司承接建筑工程后将所承接工程交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施工、承包单位未向项目派驻主要管理人员、联合体中标后一方向另一方转包工程以及承包单位通过合作、联营、个人承包等形式或名义转包工程等隐蔽性强的情形。

  还有单位或个人挂靠行为,指单位或个人以其他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包括参与投标、订立合同、办理有关施工手续、从事施工等活动。

  再有是承包单位违法分包行为,指承包单位承包工程后,违反法律法规或施工合同关于工程分包的约定,把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施工。

  最后是企业其他违法承包工程行为,指承包企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特别是不具备相应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承接没有专业承包资质的专业工程。

  

  自查、检查、立案依序实施

  

  本次专项整治行动按照“企业自查立改、主管部门专项检查、执法部门立案查处”依序实施。

  具体而言,企业自查立改即各项目建设单位会同施工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劳务作业单位等参建单位做好自查工作。建设单位组织各参建单位根据项目发承包的实际情况,全面梳理本工程项目发承包关系,自查中发现涉嫌违法违规行为的要立即整改。

  在主管部门专项检查方面,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城市规划和建设局成立专项检查工作组,在2022年4月1日至4月20日内对合作区在建项目开展全覆盖检查,查阅相关施工合同、工程款收付凭证及现场管理人员执业注册、社保、考勤、工资等材料信息,全面核实合同关系、资金流向、人员履职情况,核查项目是否存在涉嫌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现涉嫌存在发承包违法行为,依法核实查处。

  此外,在本次专项检查行动中,有发现建设单位涉嫌违法发包、施工单位违法分包、转包和挂靠行为的,责令立即改正,并由执法部门依法对涉嫌违法主体进行立案调查。查实存在违法行为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并处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