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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三限房”新规:一家只能一套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08月26日        版次:03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通讯员莞建宣报道: 8月24日,东莞印发《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让市民群众住有所居。

  “三限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筹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承购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符合规定条件的本市无房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属于共有产权住房。承购人按总价的50%出资购买50%产权,另50%产权由代持机构持有。

  购买三限房视同购买商品住房,享有与普通商品住房同等的教育、医疗、户政等公共服务权益。同时,三限房的建设在土地出让时以“限房价、竞地价”方式集中新建,由开发建设单位按照不高于限价确定具体销售价格。此外,根据特定保障对象群体的需求和实用经济原则,目前在建的长安、虎门、塘厦、凤岗、大朗镇项目三限房建筑面积限定在70-80平方米,户型为两房两厅一卫或三房两厅一卫,实施基本装修交付。

  需要强调的是,正在享受住房保障政策人群不能重复申请购买三限房。其中已购买产权型保障性住房的不能申请,正在享受租赁型保障性住房及货币补贴的,应在办理三限房买卖合同网签前腾退所租住房屋或由有关部门停止发放住房租金补贴(优惠)。

  由于三限房的优惠性质,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三限房,且不得擅自出租。对于承购人及其配偶、共同生活子女在东莞买市场化商品房前,需取得三限房完全产权或退出本房屋产权。此外,一旦中签后未按时到场、未按规定选房或未按规定签订买卖合同的,其购房资格即时丧失,申购人3年内不得再次申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