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揭阳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消息称,将推进揭阳市区市政燃气管道所覆盖区域且未进行“瓶改管”(用气单位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改为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公共服务机构(包括学校、医院、养老机构、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等公共服务机构)开展“瓶改管”工作。 消息称,对有条件的揭阳市公共服务机构可将“瓶改管”工程纳入2023年单位资金预算中,待工程竣工通气后进行结算支付,没有资金支持条件的单位,由中海石油揭阳能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揭阳能源)对“瓶改管”的公共服务机构进行现场勘查、工程设计和费用估测,并就相关建设和投资方案进行协商,可由揭阳能源垫资建设,建设费用在气价中摊分收取。 具体而言,揭阳能源负责公共服务机构用户红线内管道燃气设施建设,建设费用由揭阳能源垫付,揭阳能源垫资建设的建设费用以天然气建设摊分费计入用户天然气气价收取。同时,公共服务机构用户天然气气价=政府定价+天然气建设摊分费(不高于瓶装液化石油气的费用);建设费用摊分收取完毕,恢复按政府定价收取。 值得留意的是,消息称,揭阳市公共服务机构开展“瓶改管”工程须向揭阳能源申报报装,并确保在2023年全部完成“瓶改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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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公共服务机构明年完成“瓶改管”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11月07日
版次: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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