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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三大方面 提升办证体验

穗不动产登记“便民暖企十二条”发布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2年12月28日        版次:02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通讯员穗规资宣报道:近日,《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暖企服务的通知》印发,推出一系列深化便民暖企服务举措(简称“便民 暖企十二条”),进一步巩固改革成效、增强办事满意度。

  

  聚焦三大方面实现便民暖企

  

  “便民暖企十二条”主要集中在优化登记办事环节、深化登记暖心服务、升级登记信息查询三个方面,对当前支持复工复产、助力经济社会发展方面具有积极作用。

  为进一步提升不动产登记办证体验,“便民暖企十二条”提出四个方面举措:

  实现跨境抵押“零出关”办理。通过设立“互联网+不动产登记+金融机构”网办服务点,网上申办、数据跑路、在线审核、签发电子证照,实现不动产跨境抵押业务一次性申办、“零出关”办理。

  推广二手房“带押过户”模式。深化与人民银行及相关银行机构业务协同,推广二手房转让与抵押权变更登记、抵押权转移登记合并办理,申请人可以无需提前归还旧贷款、注销抵押,即可完成过户、再次抵押和发放新贷款。

  推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对以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转让,未达到投资总额25%的,企业可先行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预告登记,并以预告登记证明作为土地权属来源文件。

  设置“搞得掂”专窗暖企,及时解决企业群众有关疑难案件、办事标准、服务质量等诉求,通过电话、走访、问卷和座谈等多种方式收集企业意见建议,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实现交地和拿证“双同步”

  

  聚焦不动产继承、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等方面,“便民暖企十二条”持续发力:

  一是加强不动产登记部门与财政、税务、人民银行等部门的合作,通过流程整合和系统联通,实现不动产转让相关税款和登记费一次性缴纳。同时,加快企业破产处置,助力释放市场活力,对破产案件中,因破产企业资料缺失或第三方机构不配合竣工验收等情形导致无法办理竣工验收的建设工程,经委托有关专业机构对工程质量进行安全鉴定合格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可依据鉴定合格结果办理不动产登记,不再收取房屋或建设工程已经竣工的材料,方便破产企业进行不动产处置。此外,“便民暖企十二条”还深化新建商品房项目“交房即交证”“交地即交证”服务。房地产开发企业随时随地可登录“广州市不动产登记网上申请系统”在线申办,实现购房人收楼时即可领取不动产权证(或不动产权电子证照)。

  “便民暖企十二条”还在提升不动产登记查询便利方面提出了三项措施:一是扩大不动产登记查询范围。经权利人授权后,任何人可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微信公众号查询不动产登记权利人信息。二是提供法律文书、律师身份在线核验。通过“中国律师身份核验”微信小程序实时核验全国执业律师信息,免于律师提交律师执业资格证。三是优化破产管理人查询登记信息。破产管理人可查询、复制破产企业(含分支机构)名下不动产登记结果、不动产登记原始资料和破产企业名下不动产权利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等登记信息,以及破产企业名下原有或现有不动产的档案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