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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加强建筑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3年05月26日        版次:02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小珊报道:近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工程质量风险分级管控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全市建筑工程质量风险管控工作,提升工程质量预控能力和水平。

  《通知》明确,各参建单位是风险管控的责任主体。其中,建设单位是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首要责任主体,应当根据工程项目规模、技术难度等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参建单位,合理确定建设工期、建设费用,并在合同中明确各参建单位风险管控的标准、要求、责任和义务,牵头组织各参建单位实施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根据《通知》,建设单位应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工程质量风险管控措施落实情况,包括工程质量风险管控责任制、风险管控制度、工程开工前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和专家论证情况等。值得注意的是,《通知》指出建设单位可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机构,对工程项目质量风险建设全过程进行科学、系统评估,并提出质量风险分析、防控措施及对策,从而及时调整风险源等级、清单和管控措施。

  在监督管理方面,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统筹、协调全市建筑工程质量风险管控的监督管理工作。各镇街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将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加强重大风险管控情况的监督检查,采用多种手段消除、降低和控制重大风险,有效防范质量事故发生。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质量监督部门应当将重大风险、较大风险列为监督检查的重点。对一般、低风险,可结合日常监管工作实际,实施差异化动态管理。

  此外,《通知》鼓励将质量风险分级管控与质量评价、诚信记分进行联动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