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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珠区河长办与区法院签署《共建协议》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陈克正、通讯员穗河轩报道:7月25日,广州海珠区河长办与海珠区法院举行协作共建联签仪式,区河长办常务副主任、区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俊与区法院副院长房小梅共同签署《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与广州市海珠区水务局涉生态环境纠纷联动联调机制共建协议》,在全市率先建成了河湖长+公检法“1+3”治水模式,全面构筑起水生态环境法治防护网。 协议明确,在前期开展案件强制执行的协作基础上,进一步整合两部门的资源力量,更加突出预防和调解,建立“信息共享、制度共建、资源共用、纠纷共调”的联动联调机制,在纠纷分流引导、诉前联合调解、诉中委托调解等七大方面展开全方位合作,引导人民群众把调解作为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 据悉,本月海珠区河长办、区法院、区检察院等单位还联合出台了《广州市海珠区河湖安全专项执法行动贯彻落实方案》,聚焦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重点领域,一体推进河湖执法和监督检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