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虎门三限房东实·旗盛花园效果图(资料图片) |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近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调整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申购资格条件的通知》,根据通知,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限房价、限地价、限销售对象的“三限房”、配建安居房)多项申购条件放宽,更好解决稳定就业无房群众的居住刚需和后顾之忧。 据了解,2021年以来,东莞市就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印发了《东莞市三限房(共有产权住房)建设和分配试点方案》《东莞市存量配建安居房处置方案》《东莞市三限房运营管理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了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保障供应体系。 通知指出,东莞市共有产权住房(含三限房、配建安居房)在第一阶段仍按照原政策进行定向分配和公开配售。在共有产权住房中三限房取得预售证满6个月后、配建安居房首次发布配售公告6个月后,仍有剩余房源的,配售单位可以对项目全部房源启动第二阶段销售,对申购人的基本条件进行了调整。其中,取消同住人要求,明确单身群体可申购;社保要求调整为本市户籍累计在莞社保满1年、非本市户籍累计在莞社保满2年,近期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包括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村社区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放宽配售区域要求,面向全市符合基本条件的申购人配售。 此外,新政策还设定优先分配顺序,兼顾公平的同时向人才和多人家庭倾斜,优先分配顺序分别为:符合原政策的定向分配条件;符合原政策销售对象基本条件;具有硕士或以上学位,具有中级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有高级技师职业技能资格,有配偶或有共同生活子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