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时新闻

122个楼盘参与广州首批“以旧换新”

为换房人提供选购新房、出售旧房等服务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5月24日        版次:05    作者: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唐培峰报道:近日,广州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广州市房地产中介协会发布了《广州市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倡议书》(下称《倡议书》),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将从今年5月25日持续至11月24日,首批参与此次活动的地产项目共122个、房地产中介机构共12家。

  

  鼓励成立“售旧”服务团队

  

  对参与活动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倡议书》鼓励其结合自身实际,为换房人提供无忧选购新房服务,包括锁定新房房源、首付宽限期、无责任解除新房认购协议并退还订金,以及为换房人提供购房款折上折等优惠;鼓励其成立专门的“售旧”服务团队,与中介机构加强联络,为换房人提供更精准的“售旧”服务。

  对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倡议书》鼓励其在与房地产开发企业合作开展“以旧换新”期间,积极优先推广旧房房源,提高旧房成交效率;鼓励中介机构为换房人提供旧房出售后新房交付前的过渡性租房佣金优惠;如通过同一房地产中介机构完成“以旧换新”的,鼓励中介机构给予换房人佣金优惠等。

  

  换房人可自行联系入选项目

  

  参与“以旧换新”活动,计划出售二手商品住房(旧房)并在本市辖区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新房)的消费者(即换房人)可通过上述两协会发布的参与“以旧换新”活动企业和项目名单,联系相关企业或前往项目现场报名。

  换房人在参与活动的新建商品住房项目中选购新房,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认购协议,缴纳新房订金。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约定期限内(建议不少于90天)锁定换房人认购的新房房源。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中介机构可共同与换房人商议“出售旧房”的服务方案,换房人也可自行联系参与活动的房地产中介机构挂牌出售旧房。

  若换房人的旧房在约定期限内成功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继续完成新房交易手续;若旧房未能在约定期限内售出,换房人与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约定解除新房认购协议,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无条件退还订金,换房人无需承担任何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