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近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发布城市公共体育场建设标准、城市公共体育馆建设标准、城市公共游泳馆建设标准,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三部新标准根据2006年原建设部要求,在对城市公共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工程建设项目实践广泛调研的基础上,分析总结国内城市相关项目建设经验,并由国家体育总局组织有关单位编制而成。 三部标准均提到,城市公共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建设,应坚持以人为本,适应人民群众开展体育活动的基本需求,满足体育比赛的服务功能。同时,综合考虑场馆设施的共享共用,做到规模合理、功能适用、安全可靠、经济高效、绿色节能、低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 在建设规模上,三部标准明确应根据城区常住人口确定。其中,城区常住人口达到300万及以上的城市,最高可建设30000-40000座体育场、10000-15000座体育馆、3000-4000座游泳馆。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的建设应与城市风貌、城市文脉、城市精神相适应,建筑设计应符合经济、适用、绿色、低碳、美观的原则,在形式、设备选型、材料选用时满足节能、环保等可持续发展要求,建设过程应采用多功能、智慧化等手段。 此外,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结构形式应满足大空间、大跨度的建筑设计要求,并具备合理性和经济性。同时,充分满足相应级别的体育比赛要求,满足观众观看比赛所需要的视觉及声学环境要求,且应设有安全可靠、方便疏散的设施,能够及时有效应对使用中突发的地震、火灾等紧急情况和意外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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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公共体育场、体育馆、游泳馆建设新标准出炉
应综合考虑场馆设施的共享共用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8月16日
版次: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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