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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阶段性实施两项公积金惠民新政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8月16日        版次:04    作者:

     江门阶段性提高多子女家庭及购买全装修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图源:江门住建)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蒋雯菁报道:近日,记者从江门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2024年8月15日起,江门市阶段性实施两项公积金便民惠民新政策,提高多子女家庭及购买全装修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以促进本地职工居住品质的提升。

  据悉,此次阶段性提高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是从2024年8月15日到12月31日。政策明确,在江门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从原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提高到1.5倍。在江门市购买第二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职工,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提高到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1.3倍。

  新政策与原政策相比,不仅对购买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的支持力度更大,而且从原来的只提高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调整为同时提高购买首、二套自住住房的多子女家庭的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

  同时,江门市还阶段性提高了全装修新建商品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2024年8月15日至12月31日,在本地购买全装修新建商品房的职工,单职工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从原来增加8万元提高到增加10万元;两个职工或以上共同申请最高贷款额度,在江门市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度的基础上从原来增加16万元提高到增加20万元。

  例如,一对二孩夫妇在本地购买一套全装修新建商品住房,符合住房公积金首套房贷款条件,按原政策最多只能申请94万元的公积金贷款。阶段性提高多子女家庭和全装修新建商品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后,最多可以申请110万元公积金贷款,额度增加了1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