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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发布最新普通住房价格标准

自9月1日起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持续到2025年2月28日

来源:广东建设报     2024年09月03日        版次:02    作者:

     东莞通过细分不同区域的价格标准,对房地产市场进行精准调控 (图源:东莞发布)

  

  

  

  广东建设报讯 记者姜兴贵报道:为了更好地贯彻国家有关普通住房的优惠政策,促进东莞房地产市场的平稳健康发展,8月30日,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调整我市普通住房价格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本次调整标准自9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统一执行,持续到2025年2月28日。

  《通知》明确,根据东莞市各园区、镇街普通住房2024年上半年平均交易价格情况,按照单套住房建筑面积计算,东莞市享受优惠政策的普通住房实际成交价格按园区、镇街划分为四类标准。

  其中,一类标准包括南城街道、松山湖高新区、东城街道、滨海湾新区,价格标准为低于38633元/平方米(含本数);二类标准包括莞城街道、长安镇、大朗镇、万江街道,价格标准为低于36175元/平方米(含本数);三类标准包括凤岗镇、塘厦镇、寮步镇、厚街镇、虎门镇、大岭山镇,价格标准为低于27877元/平方米(含本数);四类标准包括黄江镇、高埗镇、道滘镇、沙田镇、清溪镇、茶山镇、石龙镇、樟木头镇、石碣镇、东坑镇、望牛墩镇、麻涌镇、横沥镇、常平镇、洪梅镇、中堂镇、桥头镇、企石镇、石排镇、谢岗镇,价格标准为低于19435元/平方米(含本数)。

  记者了解到,今年2月,东莞市已对普通住房价格标准进行调整。与2月份调整内容相比,此次调整主要体现在一类和四类标准下调,二类和三类标准上调。同时,虎门、塘厦、凤岗、寮步、厚街、大岭山镇从二类标准划入三类标准,而四类标准扩容至20个镇。

  业内人士认为,此次调整是东莞市在房地产市场调控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细分不同区域的价格标准,能够更加精准地进行市场调控,避免房地产市场的过热或过冷。对于购房者来说,这也意味着在不同区域购房所享受到的优惠政策会有所差异,有助于更好地规划购房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