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细节不注意 小心酿出大问题 2023年04月08日  高京

■赖方方/绘

  拍案惊奇

  买房、装修是一件大事。但在处理这件“大事”时,很多人却忽略一些看似微不足道的“小事”。正是这些“小事”给人平添烦恼甚至诉至法院。今天的三个案例,希望能让大家有所警醒。

  张冠李戴

  ●带买家去看的那别墅

  ●和签合同的非同一套

  陈先生对别墅情有独钟,为此他前往广州某中介公司寻找房源。在中介的带领下,陈先生现场看了一套带有1000平方米花园的毛坯别墅。

  这一趟看房之旅陈先生十分满意。没过几天,他就和“房主”李女士、中介公司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三方约定,别墅以2000万元的价格成交,陈先生支付了200万元的定金。

  有意思的是,当陈先生再次前往别墅并准备给房子做装修设计时,却发现自己购房合同中的房号和此前看中的房号不一致。合同中,李女士出售的别墅和中介带去看的并非同一栋,而是互为“邻居”。

  两栋房子有什么不同?陈先生看中的是带大花园的毛坯别墅,而李女士出售的却是已经装修且花园面积明显较小的一套。

  发现货不对板后,陈先生马上联系中介公司。经核查,中介公司带他看错了房源,陈先生意向购买的别墅并未在该中介公司放盘销售。

  为此,陈先生以其看错别墅,存在重大误解为由,要求退回定金,却遭到李女士拒绝。为此陈先生诉至法院,要求判令撤销合同、退回定金等。

  地点: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

  结果:撤销陈先生与李女士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房屋买卖法律关系,李女士返还陈先生支付的200万元定金及利息。该判决现已生效。

  依据:广州市增城区人民法院法官顾丽娟表示,法院认定在涉案的《房地产买卖合同》中,陈先生单方构成重大误解,可以行使撤销权。

  顾法官提醒,二手房交易有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交易流程复杂、履行周期长等特点,因此中介服务在二手房买卖中至关重要。房产中介公司作为专业从事房产中介的公司,在居间服务的过程中,应认真校对房源信息,尽到必要的专业审查和注意义务。同时,买方作为购房主体,在购房期间切勿全盘依赖中介公司,自身要承担起审慎注意义务,避免引起纠纷,耽误购房进度。(高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