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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留意到,互助计划条款中,类似的单方约定的“霸王规定”还真不少,用户不稍加留意则可能陷入理赔付纠纷。比如,e互助在其条款中明确强调用户应及时关注e互助平台的互助事件信息,需自行登录查看账户情况,了解互助流程,认真履行义务;不能以未收到e互助平台的通知为由要求平台承担任何责。 同时,e互助还强调,平台可单方面判断并决定用户是否有违反互助公约或互助计划规则,并对其终止部分或全部服务。值得一提的是,日前e互助平台的会员周某就曾因“申请理赔后,互助保障金迟迟不见踪影”将e互助平台告上法庭,具体情况仍需法院进一步定夺。 此外,e互助还规定,平台有权委托托管银行对互助会员存放于e互助平台上的资金进行管理,但新快报记者查询e互助的经营范围了解到,该互助平台并不具有募集资金的资质;原保监会也曾在《关于涉嫌非法经营保险业务问题的复函》指出网络互助平台以互助计划名义向社会公众收取资金或非法建立资金池涉嫌违规宣传或变相经营保险业务。 对于e互助平台是否具有募集资金的资质,新快报记者向e互助方面发去采访提纲,e互助CEO雨乔并未正面回复,只是回应称:“做好事是义务,但不是债务,托管是我们能够找到用户资金安全的最好措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