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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医疗服务 该收多少钱有标准了

来源:新快报     2019年09月10日        版次:20    作者:梁瑜

    

  新快报讯 记者梁瑜报道 想找远在他方的名专家看病,可通过远程医疗;想更方便少跑几趟,有时可通过网络复诊……互联网+的医疗服务越来越多进入寻常生活,打破了传统医疗时间和空间的局限,然而该为这些服务支付多少钱,却一直没有明确条款。日前,为适应“互联网+”医疗服务的行业规律和技术特点,国家医保局印发了《关于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以支持“互联网+”医疗服务有序发展。

  《指导意见》表明,“互联网+”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政策按医疗机构经营性质分类管理。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开展的“互联网+”医疗服务,按项目管理,主要由医疗保障部门对项目收费标准的上限给予指导;营利性医疗机构可自行设立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项目准入以省级为主,同时要满足卫生行业主管部门准许、直接向患者提供服务、实现线下相同项目功能的基本条件,并明确了远程教育培训、医学咨询、科研随访、便民服务等不作为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情形。

  行业人士对记者表示,随着互联网医疗服务的推进,医疗大数据价值将凸显,而其最大的盈利模式在于与商业保险机构的合作,这一市场空间或超过1000亿元,其次是处方外流市场,可达100亿元级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