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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圈发不实产品广告 5保险销售人员被罚1.5万

来源:新快报     2020年01月10日        版次:16    作者:刘威魁

    

  新快报讯 记者刘威魁报道 朋友圈从来不是法外之地。近日,银保监会湖北监管局连发五条处罚文件,对华泰人寿、工银安盛人寿两家保险公司5位保险公司从业人员开出了共计1.5万元罚单。有业内人士分析指出,营销人员通过个人微信、微博等自媒体发布的信息很多是个人编发,未经保险公司审核认可,大多涉嫌违反保险监管规定。面对五花八门的自媒体宣传,保险消费者一定要多方询问核实有关情况后再作投保决定。

  朋友圈误导销售屡禁不止 

  湖北银保监局发布的5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泰人寿、工银安盛人寿等公司的5名工作人员,在朋友圈发布的保险产品信息中,存在使用“存”“利息”等字眼宣传介绍保险产品并作收益类比、夸大保险产品收益等问题,共计被处以1.5万元罚款。如工银安盛人寿湖北分公司另一位业务发展经理在微信朋友圈发布信息称,“‘鑫丰瑞’,非常好的理财产品,重磅上市。”实际上,“鑫丰瑞”为保险公司的保险产品,而非银行的理财产品。

  实际上,监管部门早已多次发布有关禁止保险公司、营销人员误导宣传的规范法规。为何严监管下,朋友圈的误导销售却越来越多?“微信朋友圈运营成本低,通讯录只要人多了,随时随地随手可以发一条状态或者转发一个推文,自然会有人来咨询。”有保险从业人士向新快报记者坦言,对于以销售导向为核心的保险业来说,朋友圈的功能扩大了保险营销员宣传保险的阵地。

  消费者要避免冲动消费

  监管部门曾多次向广大保险消费者发布风险提示,营销人员通过自媒体渠道发布的信息缺乏内容审核,消费者在接收此类非官方渠道发布的销售信息时,应该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冲动消费。

  2018年6月,银保监会下发的相关通知中就指出,由于自媒体渠道参与门槛低、发布主体多、信息审核弱、转发传播快,已成为保险销售误导、不实信息传播的高发领域,严重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埋下大量保险消费纠纷和群体性事件风险隐患。

  “未经保险公司审核认可,大多涉嫌违反保险监管规定,保险消费者一旦轻信购买,后续发生保险合同纠纷时,相关证据资料可能由于自媒体发布人删除、撤回而无法取证。”上述从业人士提醒,由于自媒体账号大多未做实名认证或营销人员流动性大,面对五花八门的自媒体宣传,保险消费者可通过查询保险公司官方网站、微博等渠道披露的产品相关信息,致电保险公司官方客服热线,询问核实有关情况后再作投保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