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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处罚原因,银行方面是因为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保存客户身份资料和交易记录、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和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四类违法行为被罚。证券公司则因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等三类违法行为被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被罚主体不仅包括金融机构,而且包括银行的公司部、金融市场部、运营部、内控合规部、法律合规部、信息科技部、信用卡中心、小微金融、直销银行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券商的财富管理部门、运营中心、信息科技部、法律合规部等等多个部门的负责人或相关责任人。 近年来,监管部门对反洗钱工作一直保持着高压态势。2020年中国人民银行工作会议明确提出,进一步加强反洗钱协调机制建设,继续强化反洗钱监管力度。今年初,银保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银行业保险业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家金融机构要将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情况纳入日常监管工作范围,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建立健全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机制。同时,还要求银行保险机构要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培训,提高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能力。 在金融机构日常工作中,反洗钱工作的基础和核心就是强化资金交易中,客户及其受益人的身份识别管理。不过,对国内的金融机构来说,建立完善的反洗钱管理机制并非易事,这一领域在过去被绝大多数金融机构所忽视,如今随着全球反洗钱监管的趋势,我国金融机构也不得不抓紧“补课”。 “很多金融机构,反洗钱工作是为了应付监管,流于形式,并没有实质性地完善反洗钱工作。”有业内人士表示,一些金融机构没有相应的制度、配套设施和人员,这些都影响着反洗钱工作的开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