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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记者 范昊怡 利率下调、利息减免、费用减收 《通知》明确小微企业金融服务“量增、价降、质优”要求,信贷规模只增不减,融资成本只降不升,授信条件只宽不严;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和信用贷款、中长期贷款的占比。 《通知》要求银行业对医院、医疗科研单位、医药企业以及疫情防治工作相关企业加大信贷支持,鼓励在24小时内完成贷款发放。支持银行机构开发疫情防控企业专属信贷产品,提供专门额度、专项融资、专属服务。 同时,对受疫情严重影响的中小微企业分类施策提供有针对性的金融服务措施,充分满足复工复产资金需求,对未裁员企业和扩大用工的企业,进一步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采取利率下调、利息减免、费用减收等优惠措施,减少小微企业资金压力,做到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只降不升,力争2020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的综合融资成本比2019年再降0.5个百分点。 对于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商贸会展等行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各银行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 对贷款到期但受疫情影响较大难以按期还款的企业合理调整还本付息的方式,按照能宽则宽的原则,灵活调整信贷还款安排,适时采取延期还款、分期还款、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措施,积极避免加收罚息、计入不良贷款、影响信用记录等情形,做到应续尽续。 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小微企业,广东银保监局积极引导银行保险机构分类施策、救急送暖,通过增加信贷投放、降低融资成本、延后还款期限、提升信贷服务效率、扩大保障范围。 《通知》鼓励银行机构对受疫情影响较大行业的小微企业,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对疫情期间出现逾期或欠息90天以上的抵质押类小企业贷款,不强制要求划入不良。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小微企业的信用证、商业汇票、保函等在到期日未能及时兑付的,且企业经营正常、有发展前景的,支持银行机构先垫款后续贷,不强制要求调整贷款五级分类结果。 对小微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不良贷款形成损失的,鼓励银行机构适当简化内部认定手续,加大自主核销力度。 灵活调整住房按揭、 信用卡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 对于受疫情影响的贫困户、车主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民众等存在的实际困难,《通知》中出台了相关举措。 《通知》要求各银行机构要主动排查本行信贷客户中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隔离人员、疫情防控需要隔离观察人员和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在信贷政策上予以必要倾斜,灵活调整住房按揭、信用卡、其他个人贷款等个人信贷还款安排,避免其因疫情影响未能及时还款而影响个人征信记录。 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人群,可视情形在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灵活调整个人信贷还款安排,减轻相关人员的生活压力。 保险机构要对感染新冠肺炎或直接因疫情影响受损的出险理赔客户,开辟绿色通道、简化理赔手续,取消等待期、免赔额和药品医院限制,做到应赔尽赔、能赔快赔。对于车主,《通知》特别提出,产险机构要优化理赔服务流程,加大线上服务力度,在疫情期间不因驾驶证和机动车年审过期未换证等因素影响车险赔付。 此外,广东银保监局还在《通知》中明确提出,要支持扩大居民消费,稳定消费预期。各银行机构要主动对接在疫情期间形成的新增消费需求,开发相关信贷产品,重点支持医疗健康、食品药品、电子商务政务、网络教育等领域;要精准对接文化、旅游、体育、健康、养老等服务消费的提质扩容,满足汽车等传统大宗消费信贷需求。 各保险机构要提供医疗、疾病、照护、生育等综合保障服务,发展多样化的商业养老年金保险、个人账户式商业养老保险,助力稳定居民消费预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