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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下发《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提供家电下乡备选生产企业及产品清单的函》,根据省委统一部署,将开展新一轮的“家电下乡”专项行动,并要求本月14日前由各地级市工信部门上报家电下乡生产企业的名单,其中每个品类的生产企业不超过5家。 据悉,作为广东版的家电下乡专项行动,首批将针对空调、4K电视、洗衣机、冰箱、电脑、手机,以及电饭煲、热水器等8类产品,每类不超过5家生产企业参与。同时,将通过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确定参与这一专项行动的企业名单资格。 通知还要求广东各地级市上报家电企业名单,给出了详细的要求。比如明确企业的注册地、销售额,纳税额、行业地位,以及下乡产品的型号目标清单(包括市场售价和下乡优惠价格),以及授权网点的体系,还有配送、服务、宣传能力等,一并提交。 不过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并未在通知中明确,这一轮“家电下乡”专项行动,是否有财政补贴金额等内容。只是启动生产企业的招标工作。有业内人士猜测,这一轮“家电下乡”专项行动,很有可能是政府牵头组织,并要求企业对于下乡产品给予特殊让利,而不会涉及地方财政的补贴。 显然,这是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蔓延下的特殊应对急救之策,与13年前的家电下乡有异曲同工之处。早在2007年12月1日起,在山东、河南、四川、青岛三省一市进行了家电下乡试点,对彩电、冰箱(含冰柜)、手机三大类产品给予产品销售价格13%的财政资金直补。直到后来全国推广,并于2013年1月31日结束,横跨长达约6年时间,当时出台家电下乡政策旨在应对美国次贷危机引发的全球金融危机而出台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