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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银保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多次公开表示,支持多种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支持地方向部分高风险中小银行注入资金、可变现资产,或者通过国有资本运营公司注资的方式,为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鼓励采取市场化方式引进投资者,包括外资和民营企业,鼓励依法合规的兼并、重组和股权投资等。 “以前都是上市银行发行可转债,当前这个政策某种程度上意味着降低了可转债的发行门槛,作为符合条件的非上市银行也可以发行可转债。地方政府专项债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也拓宽了地方政府专项债的使用范围。”中国民生银行首席研究员温彬表示。 天风证券银行业首席分析师廖志明认为,允许地方政府专项债合理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一是能够稳妥化解中小银行的潜在金融风险,二是主要考虑到中小银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主要地方金融力量,增厚资本有利于增加其信贷投放能力,从而支持当地实体经济发展。 一些市场研究机构分析,未来可能有三种注资方式,一是发行专项债后,由地方政府注资给中小银行,可能以每股净资产作为定价基础;二是地方政府以专项债资金认购可转换债,中小银行再以可转债转股来补充核心一级资本;三是由地方政府和社会资本共同为中小银行注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