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经梳理,这86个品规的药品涉及多款临床急需的知名品种和部分抗肿瘤、精神类药物。包括很多用量较大、年销售十亿级的重磅品种,如氯雷他定、枸橼酸西地那非、二甲双胍、拉夫米定、来曲唑、利奈唑胺、氯氮平,以及阿那曲唑、阿扎胞苷等用量较大品种,其中二甲双胍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企就多达20余家,竞争的激烈程度可见一斑。 业内人士表示,前两批国家带量采购共57个品种已经实现了平均降价50%的原则,第三批药品集采降幅可预见将会更猛烈。有数据显示,前两批国家带量采购药品费用从427亿元降低到83亿元,节约费用344亿元。其中降价效应180亿元,替代效应164亿元。 截至目前,带量采购已经历了“4+7”“4+7”扩围和第二批带量采购等3次试运行,并已取得阶段性成果。规则不断完善;集采区域不断扩大,由最初的11个城市(4+7),扩大到25个省(4+7扩围),再扩大到全国(第二批);品类也不断丰富,由医保目录内品种,扩展到非医保品种,从药品扩展到耗材;剂型不断增多;允许中选的厂家数量也不断增多,由独家中选扩展到≤3家,又放大到≤6家中选;采购期限也不断延长,由1年延长到1-2年,再延长到2-3年。同时,还由国家集采扩展到地方同时进行带量采购,且分工明确,由国家负责对通过了一致性评价的化学药进行带量采购,而地方由过评化药扩展到非过评化药、中药及生物药等。 可见,随着带量采购常态化,中国万亿医药市场将全面进入洗牌阶段。 不过,此次《通知》明确,本次信息采集工作仅用于相关工作的摸排和研究,不作为药品集中采购企业申报依据,具体申报企业资格及申报品种资格以采购文件规定为准,即这86个品规的药品并非第三批药品集采的最终目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