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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出台“人才10条”2.0版配套实施办法

选才不唯出身 引才全方位服务

来源:新快报     2020年08月21日        版次:07    作者:李应华、范敏玲、徐洁芹、张媛舒

    

  新快报讯 记者李应华 通讯员范敏玲 徐洁芹 张媛舒报道 近日,黄埔区、广州开发区发布“人才10条”2.0版系列配套实施办法,坚持“以贡献论英雄”“人才评定不唯出身”,从操作层面对人才评审、人才待遇、申报程序、配套服务等方面逐一明确。从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到上市支持,从本科以上学历人才首次入户到安居生活保障,全链条、全方位、全周期覆盖人才从“起跑”到“起飞”的各个成长阶段,吸引全球人才到黄埔乘风破浪、扬帆起航。

  系列配套实施办法共10个,分别针对“高层次人才评审”“人才奖励”“创新创业团队支持”“青年人才博士博士后培养资助”“黄埔人才引导基金管理”“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奖励”“卫生人才奖励”“技能人才培养奖励”“人才服务管理”“支持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发展”十个方面推出具体措施。政策于印发之日起正式施行。

  “人才评定不唯出身”是“人才10条”2.0版政策的一大亮点。对此,配套实施办法重点评价人才责任担当、科技攻关、经营管理等方面的能力,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同时采取“人才+项目”模式,精准支持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加快集聚各类“高精尖”和急需紧缺科研人才、产业人才、骨干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通过“一事一议、随到随评”方式开展综合评审,在人才个人及创新创业项目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人才10条”2.0版中新增设的“骨干人才”类别颇受大众期待。此次出台的配套实施办法明确了“骨干人才”的参评标准,近3年在该区工作单位年个人收入应纳税所得额均为50万元以上的各类人才可申报。此外,创业类人才所创办的企业,可根据其实缴货币出资额获得骨干人才推荐名额。

  配套实施办法着重从人才引进培养、人才评价、人才使用、人才服务等方面积极探索,竭力提升人才关心的事业发展、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医疗保障等人才发展生态体验度。此外,该区将组建“人才管家”队伍,在中新广州知识城、广州国际生物岛等人才密集区域建立人才服务站,由人才管家向该区高层次人才提供工商注册等人才企业落地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