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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记者许莉芸报道 日前,消费金融公司招联消费金融有限公司(下称“招联金融”)因侵害消费者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被中国银保监会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中通报。通报显示,招联金融在经营中存在营销宣传夸大及误导、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对合作商管控不力及催收管理不到位等四大问题。招联金融回复新快报记者称,对监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全面开启自查和整改工作,目前已基本完成整改工作。 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 一直以来,消费金融展业获客中都存在宣传不规范、误导消费者的现象。通报中指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在相关宣传页面、营销话术中,未明确说明展示利率为日利率、月利率还是年利率,“超低利率”“0门槛申请”“全民都可借”“随借随还”“想还款可以提前还款”等宣传内容与实际情况不符,存在夸大、误导情况。 同时,招联消费金融公司未向客户提供实质性服务而不当收取费用。根据通报,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该公司与银行、信托公司、小额贷款公司开展联合贷款业务,向借款人收取贷款本金1.5%的平台服务费,共收取相关费用7943.23万元,但未向联合贷客户提供有别于单独放贷客户的额外实质性服务。 在催收管理也存在不当催收的行为。通报显示,如对已明确还款日期的逾期客户胡某,仍继续拨出催收电话,对客户造成骚扰。同时,该公司未严格执行委外催收机构品质考核制度,考核时存在未对催收公司不当行为扣分的情况。 在与第三方合作商把控上,也存在管控制度不完善、管控不到位的问题。通报显示,在2016年12月至2019年8月,该公司对上海某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为3000万元,但2019年8月末的实际分期业务合作规模为6000万元。2019年9月27日,该公司在每日预警报告中给合作公司设置了最高级别的红色预警,但第2日即将合作公司的分期业务合作规模限额从3000万元上调到7440万元。 监管加强对金融消费者的保护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表示,招联消费金融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消费金融公司试点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益。 银保监会通报招联金融的四大问题,也是消费金融行业一直以来发展中所难以根治的共性问题。有业内人士表示,这是前几年消费金融行业发展速度过猛所留下的“后遗症”,“一味追求规模、市场占有率,简单粗暴地用高收益覆盖高风险。”而随着消费金融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进入新周期后,消费金融行业发展逻辑和思维也要随之重构。而与此同时,监管对于金融消费者保护,消费金融行业的监管也会越来越规范、越严格,也将加大行业的合规成本。 据悉,招联金融于2015年3月正式开业,是由招商银行与中国联通共同出资组建而成的持牌消费金融公司。据中国联通发布的2020上半年报,截至6月末,招联金融实现营业收入60.23亿元,同比增长30.76%;净利润则由上年同期的7.10亿元降至5.78亿元,下滑18.59%,这也是其成立五年来首次出现下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