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杨英杰报道 根据国家和省的文件精神,东莞印发了《东莞市关于延续实施稳岗扩围政策的通知》(东人社发〔2021〕32号),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为让企业更好地了解稳岗返还相关规定,近日,东莞市人社部门以“十问十答”的形式对政策进行了详细解读。 比如第二问:申请稳岗返还的条件是什么?回答是:一是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东莞市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和环保政策;二是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三是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上年度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2020年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为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四是企业财务制度健全、管理运行规范;五是不存在严重失信。 第五问:补缴的失业保险费是否可计发稳岗返还?回答是:企业补缴的历年失业保险费,不纳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计算,不计发稳岗返还。 第八问:稳岗返还如何申请?答:通过社保数据及相关部门数据对比等办法,确定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企业,在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公示期满无异议,且社保费扣款账户信息无误的情况下,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将返还资金直接发放到企业的社保扣款账户,企业不需要提交任何申请资料,“免申即享”。 第十问:稳岗返还政策受理截止时间是?答:政策受理截止至2021年12月31日。
-
即时新闻
东莞继续实施普惠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
来源:新快报
2021年08月20日
版次:G07
作者:杨英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