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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美领域乱象丛生 多个不正当竞争案例曝光

来源:新快报     2021年10月29日        版次:A12    作者:杨依泓

  虚假广告、编造评价、仿冒混淆……

  新快报讯 记者杨依泓报道 日前,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医美市场虚假宣传、仿冒混淆等不正当竞争案件10件,其中,某整形医院在北京新氧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新氧APP上使用虚假案例做商业宣传被罚25万元,另一家医美机构也因在新氧APP上发布虚假评价被罚0.5万元。记者发现,在医美市场,发布虚假广告、虚假评价、私自使用明星照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乱象频出。律师提醒,若消费者在医美过程中因为虚假广告而导致受到侵害,提起诉讼时不但可以要求医美机构承担责任,还可以要求医美平台承担连带责任。

  2020年6月,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新氧APP上的“氧气zuzmc的美丽日记3.11假体隆胸”“爱末回生的美丽日记 6.15 鼻部多项”医美案例为艺星集团内其他医院案例,并非当事人医院真实案例,但当事人在案例下标示“医院:艺星整形美容医院(台州旗舰店)”。当事人还在网站上使用病人形象作宣传,展示手术过程和手术后效果照片。在另一个案例中,某公司员工购医美项目后,编造用户评价给当事人新氧账号获取好评,提升人气,系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的方式进行虚假宣传。

  实际上,非法广告宣传、侵犯肖像权的行为在医美行业屡见不鲜。据了解,2021年1月-9月,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办各类不正当竞争案件5397件,罚没金额3.5亿元。其中涉及医美领域虚假宣传案件71件,罚没金额355万元。天眼查数据显示,今年以来,新氧面临多位明星的起诉。10月28日,记者致电新氧,截至截稿时对方尚未给出具体回应。

  广东国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公益律师廖建勋对新快报记者表示,医美平台属于广告的发布者,根据广告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广告主和广告的发布者都要承担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责令其改正,包括停止发布、消除影响等,并处以罚款。廖建勋提醒,消费者因虚假广告而导致权益受到侵害,可以跟医美机构进行协商处理和要求赔偿,也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提出调解申请,由消协介入调查调解;还可以针对医美机构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行政投诉;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